不租房給老人犯法嗎?年齡歧視無法可管 高齡租屋者成居住孤兒
M傳媒房產中心
台灣即將步入超高齡社會,每五人就有一位是六十五歲以上長者。然而,當這群長輩捧著積蓄想在租屋市場找個安身之所,換來的卻常常是一句冰冷的「抱歉,我們不收年紀大的。」不租房子給老人,犯法嗎?答案令人心寒:目前無法可管。本報深入追蹤,揭開高齡租屋者淪為居住孤兒的殘酷現實。
年齡歧視無法可罰 房東拒租完全合法
「小姐,妳幫我問問看,我保證不拖欠房租,也不會在裡面怎麼樣……」七十三歲的王伯伯向本報陳情,他連續打了四十幾通租屋電話,對方一聽到年齡,不是直接掛斷,就是委婉拒絕,連一次看房的機會都沒有。
不租給老人,犯法嗎?答案是:不犯法。
相較於德國、日本等國家早已立法明文禁止租屋年齡歧視,台灣現行《住宅法》、《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均未將「年齡」列入禁止歧視事項。換言之,房東以「年紀太大」為由拒絕出租,完全合法,沒有任何罰則。專家直言,在「契約自由」的大旗下,高齡者成了租屋市場中可以被合法排除的一群人。
房東為何不願租給長輩?三大障礙:
一是怕變凶宅。房仲業者私下透露,長輩在租屋處自然往生,房子立刻被貼上凶宅標籤,轉手價格直接打七折,房東冒不起這個風險。
二是怕收不到租金。長輩多無固定薪資證明,即便戶頭有積蓄,缺少扣繳憑單,在房東眼中就是支付能力有疑慮。
三是怕出意外扛責任。多數出租物件沒有無障礙設施,樓梯陡、地板滑,萬一跌倒受傷甚至發生憾事,後續責任歸屬難釐清。
租金吃掉老本 社宅中籤難如登天
即使有幸租到房子,經濟壓力同樣沉重。本報調查,六都單人套房租金動輒一萬至一萬五千元,對月領一萬多元老人年金的長輩而言,根本無力負擔。即便動用積蓄,也只能眼睜睜看著老本被租金一點一點吃掉。
社會住宅雖將老人列為優先保障對象,但中籤率極低。以台中市為例,近三年長者申請社宅,高達七成八敗興而歸。僥倖入住者,最長也只能住十二年,並非終老之所。
困境微光:包租代管與銀髮家園
在重重困境中,仍有幾束微光。內政部「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已媒合超過十萬戶,由政府出面擔保,讓房東較願意出租給長輩;最新一期更加碼補助搬遷費及租金差額。
高雄市則首創「銀髮家園」社宅專區,限六十歲以上長者申請,導入生活照顧服務。五十二戶全數滿租,候補排隊超過一百五十人,證明只要規劃完善,高齡租屋需求極其龐大。
此外,「青銀共居」、以服務換住宿等創新模式也開始萌芽,試圖為高齡居住困境找出新解方。
學者示警:你我終將面對的未來
學者沉痛指出,現在買不起房的年輕人,幾十年後將成為台灣史上第一代「大規模無房老人」。若制度不變、法律不修,未來可能出現大批「流銀老人」明明有積蓄,卻因年齡歧視租不到房,被迫往居住品質低劣的邊緣地帶集中。
這不是別人的故事。今天租不到房的是他,未來租不到房的,可能就是你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