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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拆了誰買單?新北、桃園率先「拆完寄帳單」 屋主怕貴急找工自拆

違建拆了誰買單?新北、桃園率先「拆完寄帳單」 屋主怕貴急找工自拆
M-news 違建拆了誰買單?新北、桃園率先「拆完寄帳單」 屋主怕貴急找工自拆 〔M傳媒/專題報導〕違章建築拆不完,過去是政府頭痛,現在要讓屋主自己頭痛。全台違建列管超過70萬件,以往地方政府抓違建,拆...

違建拆了誰買單?新北、桃園率先「拆完寄帳單」 屋主怕貴急找工自拆

〔M傳媒/專題報導〕違章建築拆不完,過去是政府頭痛,現在要讓屋主自己頭痛。全台違建列管超過70萬件,以往地方政府抓違建,拆除費多由公帑買單,等於納稅人幫違建戶收拾爛攤子。但這個不公平的現象,隨著部分縣市推動「代拆追償」機制,正在悄悄改變。

新北收費超過800萬 已強拆70件

新北市政府在109年8月發布實施「新北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是全台最早推動違建拆除向屋主收費的縣市之一。根據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最新統計,截至今年9月,依該條例強制拆除的案件已達70件,向違建人收取的拆除費用累計超過新台幣800萬元。

新北市工務局長馮兆麟強調,收費對象主要鎖定「影響公共安全」的違建,尤其是頂樓加蓋隔成多間套房出租牟利的案件。這類違建因人員進出複雜,火災、地震時逃生風險極高,被列為優先強制執行拆除對象。今年到9月為止,新北市已拆除改善超過300件違建案例。

拆除大隊最近強制拆除了新莊瓊林路及板橋光正街兩處頂加違建,屋主在內部隔成多間套房出租,經勸導仍未自行改善,拆除大隊分別在10月14日及16日依法強制拆除完畢,並向屋主收取拆除費用合計約8萬元。

桃園草案送審 計價從每平方公尺200到1700元

桃園市政府也不落人後。今年7月27日市政會議通過「桃園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草案,近期已送市議會審議。

桃園市建管處長莊敬權表示,草案明定收費基準,未來依據不同拆除類型的建築材料計算,每平方公尺收費從200元到1,700元不等。優先執行對象為「大型施工中違章建築」及「影響公共安全違章建築」等重大案件。

事實上,桃園早在108年就曾提出類似草案,但因內容周延性不足未獲核定。這次捲土重來,參考了台北市、新北市的制度經驗,進行條文修正與補強。

屋主知道「劫數難逃」 自己找工拆反而省錢

地方政府強制拆除後會向屋主追討費用,這個機制帶來了微妙的效果:越來越多違建屋主在接到政府限期改善通知後,發現「自己拆比政府拆便宜」,乾脆自掏腰包找工班處理。

以桃園市草案的收費標準來看,每平方公尺最高可收到1,700元,若是一間30平方公尺(約9坪)的頂樓加蓋,政府代拆費用可能超過5萬元。但如果屋主自行發包拆除,議價空間較大,通常能省下不少錢。

新北市拆除大隊也證實,強拆收費制度實施後,許多違建人在收到通知後選擇自行改善,以避免被市府強制執行後再收到一張「拆除帳單」。從104年到今年9月,新北市累計拆除或改善公安疑慮違建已超過3,500件。

法源依據早就有 只是現在才認真執行

其實,向違建人收取拆除費用的法源早在《建築法》第96條之1就已明定:「依本法規定強制拆除之建築物均不予補償,其拆除費用由建築物所有人負擔。」但過去多數縣市因考量執行困難、民怨壓力,幾乎沒有真正向屋主追討。

近年隨著違建問題愈趨嚴重,加上輿論對「公平負擔」的要求升高,新北、桃園等縣市才開始陸續訂定自治條例,把收費機制制度化、透明化。桃園市建管處就直言,過去違建強制拆除由市府主動執行,不僅造成公帑支出壓力,也難以對違建人產生足夠嚇阻效果。

M編點評

「使用者付費」的概念,終於吹進違建拆除領域。過去納稅人被迫幫違建戶買單的荒謬現象,在新北、桃園帶頭下正在翻轉。更重要的是,當屋主知道自己躲不掉這筆拆除費,選擇「自己來」反而加速違建消失。唯一要注意的是,政府必須確實追討、列管到底,否則收費自治條例訂得再漂亮,也只是紙上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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