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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棟16戶,只有12戶在分攤電費,剩下那幾戶20年都沒繳,這樣合理嗎? | M傳媒

整棟16戶,只有12戶在分攤電費,剩下那幾戶20年都沒繳,這樣合理嗎? | M傳媒
M-news 「整棟16戶,只有12戶在分攤電費,剩下那幾戶20年都沒繳,這樣合理嗎?」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整棟16戶,只有12戶在分攤電費,剩下那幾戶20年都沒繳,這樣合理嗎?」一...

「整棟16戶,只有12戶在分攤電費,剩下那幾戶20年都沒繳,這樣合理嗎?」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整棟16戶,只有12戶在分攤電費,剩下那幾戶20年都沒繳,這樣合理嗎?」一位屋主在臉書《賣房知識家》社團發文,抱怨自己入住一棟屋齡32年的大樓,發現電梯、樓梯照明、地下室抽水馬達的公共電費,竟長年由少數幾戶分攤,多數人卻「當伸手牌」不出一毛錢。這種狀況不但讓守法住戶覺得吃虧,也反映出老舊公寓大樓最難解的問題之「管理失能」。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凡是設有共用設施的建築,只要超過兩戶,就應依法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依各戶權狀面積比例分攤公共支出。若有住戶拒繳公共電費或管理費,管理委員會得先書面催繳,屆期未繳者可加收違約金,甚至提報地方政府協助執行或訴請民事求償。法律上確實有依據,但問題是,沒有成立管委會,就沒人有「名義」能去催收。

 

三十年以上老公寓或中小型大樓,常出現「管委會名存實亡」情況。

因住戶間彼此不熟、管理意願低,加上部分老住戶長年抗拒繳費或「我沒用電梯為什麼要付」的心態,導致公共支出永遠由少數好心人扛下來。長久下來,不僅損害社區和諧,還可能影響設施安全維護,例如電梯檢驗、消防設備保養、燈具汰換,都可能因預算不足而延宕。

 

那麼,遇到鄰居拒繳電費該怎麼辦?

律師建議,首先要讓整棟住戶重新召集會議,盡快成立或恢復管理委員會,由全體住戶簽署規約與分攤辦法,並透過正式帳戶繳納與支出。若拒繳者仍堅持不繳,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範,將催繳文件及證明送交主管機關(多為縣市政府工務局或住宅發展處),申請行政介入或轉交強制執行。若仍不理會,也能提民事訴訟要求返還分攤金額。

 

另外,若是電費直接由台電帳單開立給特定戶繳費,專家建議切勿自行「抵制」或「停電」,這樣反而可能違法。正確做法是保留繳費證據,再由管委會或住戶聯名對欠繳戶求償。也可考慮向地方住宅管理中心或社區調解委員會申請協調,避免爭端升級。

 

賣厝阿明也提醒,買中古屋時別只看屋況與價格,社區「公共管理狀態」同樣重要。

若大樓多年沒有管委會、帳目不清、甚至公共支出都靠口頭協調,那代表這棟房子的「社區治理風險」極高。買方在斡旋前應主動了解管委會存不存在、共有支出分攤紀錄是否透明,否則未來一旦爭議爆發,就得花更多時間與鄰居拉鋸。

 

總的來說,拒繳公共電費看似只是小錢,但背後反映的是「共同居住的責任感」。

唯有建立正式管理制度、用法定程序去處理,才能讓繳費公平、社區安全、鄰里和氣。別讓好心人永遠當冤大頭,也別讓社區變成「各住各的」的無政府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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