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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房仲買房,簽約時代書要我簽『放棄瑕疵擔保』合理嗎?

跟房仲買房,簽約時代書要我簽『放棄瑕疵擔保』合理嗎?
M-news 代書要我簽『放棄瑕疵擔保』合理嗎?中古屋買賣保命3關鍵! 「買中古屋最怕交屋後才發現漏水、壁癌,代書卻拿出一張『放棄瑕疵擔保』要我簽?這合理嗎?簽了是不是以後房子有問題都要自己吞?」 ...

代書要我簽『放棄瑕疵擔保』合理嗎?中古屋買賣保命3關鍵!

「買中古屋最怕交屋後才發現漏水、壁癌,代書卻拿出一張『放棄瑕疵擔保』要我簽?這合理嗎?簽了是不是以後房子有問題都要自己吞?」

網友在臉書社團發問,最近跟房仲買房簽約時,代書要求網友簽署『放棄瑕疵擔保』,聲稱「中古屋本來就不保證沒問題」。但你知道嗎?這種條款不是簽了就算數!有些情況根本無效,簽了反而讓賣方偷偷笑。

 

這篇文章用最白話的方式,告訴你哪些情況能簽、哪些絕對不能妥協,避免花大錢買到問題屋還求償無門!

 

原則上賣家本來就要負責瑕疵

法律規定,賣房子的人本來就要保證房子沒有重大問題(像是漏水、結構安全這些)。這是賣方的基本責任,不能隨便叫買方簽個字就免責。

 

但如果是「個人賣家」私下賣房

如果賣家是一般人(不是房仲或建商),雙方談好「房子現況就是這樣,買方自己承擔風險」,而且價格有因此降低,那這種約定「可能」有效。

但重點是:如果賣家明明知道房子有問題卻故意不說(比如隱瞞嚴重漏水),那就算簽了放棄條款,買方還是可以告他,這種免責條款會無效。

 

如果是透過房仲或建商買的

房仲、建商這種專業賣家,法律對他們要求更嚴格,絕對不能用合約條款逃避瑕疵責任。如果合約寫「不負瑕疵擔保」,這條根本無效,買方不用怕。

 

買方該怎麼保護自己?

不要隨便簽放棄權利的文件,尤其是透過房仲交易時。

要求賣方白紙黑字寫清楚房子的現況(最好拍照存證)。

交屋前一定要仔細檢查,發現問題立刻提出並留下證據。

如果賣方硬要你簽放棄條款,先問清楚原因,必要時找律師或消保官幫忙看合約。

 

「買房是人生大事,別讓一張不公平的合約毀了你的權益!」

下次遇到代書或賣方要你簽「放棄瑕疵擔保」,記得先問自己:

1賣方是個人還是房仲/建商?(後者絕對不能免責!)

2房子有沒有被隱瞞的瑕疵?(故意不告知,簽了也無效!)

3我有沒有留下證據?(現況說明書、驗屋報告都要拿!)

 

如果對方態度強硬,別急著簽約!先找律師諮詢或向各地消保會確認(免付費電話:1950),保護自己的血汗錢才是王道!記住:法律是站在誠實的一方,別讓你的善良變成吃虧的漏洞!

(有遇過類似狀況嗎?歡迎留言分享你的經驗,讓更多人避開買房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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