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盯上藝術品拍賣所得!1.2%稅率與40%稅率的關鍵差別,你搞清楚了嗎?
【M傳媒房產中心】
對於國內的藝術品收藏家與投資者來說,現在有個非常重要的稅務課題:你手中的古董或名畫若在國內拍賣會上成交,所得該如何課稅?答案會因為你選擇的拍賣會「有沒有經過文化部認證」,而出現天差地別的結果。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近期明確解釋,個人提供古董、藝術品在我國參加拍賣會所獲得的價款,屬於《所得稅法》中規定的「財產交易所得」。這筆錢原則上必須計入你當年的綜合所得總額,依照5%至40% 的累進稅率來課稅。
然而,這裡有一個至關重要的「優惠例外條款」。根據文化部在2021年修正的《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為了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藝術品交易中心,特別為經過認證的藝術拍賣活動提供了租稅優惠。只有參加 「經文化部核准」 的拍賣活動,你的拍賣所得才能適用一套完全不同的、稅負大幅減輕的規則。
兩種課稅路徑,稅負可能差數倍
這項規定的核心差異,在於「併入綜所稅」與「分離課稅」兩條截然不同的路徑。
如果你參加的是一般、未經文化部核准的拍賣會,那麼這筆拍賣所得就必須乖乖地加進你年度所有的薪資、股利等收入裡,一起計算綜合所得稅。你的稅率取決於你的總收入級距,可能從5%一路爬到最高的40%。在計算所得時,你可以用「成交價減去當初的取得成本和相關費用」來申報。麻煩的是,像古董這類收藏品,發票或收據常常早已遺失,導致成本難以舉證。在這種情況下,國稅局依法會直接以「成交價的6%」來推計你的所得額。
但如果你參加的是文化部核准的拍賣活動,整個遊戲規則就變得對賣家非常友善。首先,這筆所得完全獨立於你的個人綜合所得,不會拉高你的所得級距。其次,計算方式簡單明瞭:直接以「成交價的6%」視為你的所得額,然後對此所得額課徵一個固定的 20% 稅率。簡單做個算術:6%乘以20%,等於實質稅負就是成交總價的1.2%。更便利的是,這筆稅款會由主辦拍賣的文化藝術事業,在付給你價款時就直接代為扣繳,你完全不用自己處理申報問題。
從實例看差異:一場認證,省下數十萬
舉個實例就能清楚看出兩者的巨大差距。假設有位收藏家出售一件成交價為新台幣500萬元的古董瓷器,且無法提出成本證明。
在未經核准的拍賣會售出:
他的拍賣所得將被推計為 500萬元 x 6% = 30萬元。
這30萬元必須併入他的年度綜合所得。如果這位收藏家其他收入本就豐厚,適用的是40%的稅率級距,那麼他光是這件瓷器就需要繳納 12萬元(30萬 x 40%)的所得稅。
在文化部核准的拍賣會售出:
同樣推計所得為30萬元,但適用分離課稅。
應納稅額為 30萬元 x 20% = 6萬元。這筆6萬元的稅款會由拍賣公司直接扣走,收藏家實拿494萬元,且這30萬元所得不影響他個人的綜所稅申報。
兩相比較,後者因為選擇了經過「認證」的拍賣管道,稅負立即減半,省下了6萬元。對於高所得人士而言,這個省稅效果會更加驚人。
給收藏家的關鍵提醒
因此,對於打算在國內拍賣藝術品的藏家,最重要的行動建議就是:送拍前,務必確認該拍賣活動是否已取得文化部的核准資格。 這一個步驟的確認,將直接決定你的稅負是輕鬆的1.2%,還是可能高達數倍。
同時,國稅局也提醒,無論參與何種拍賣,都應盡可能保留藝術品的原始取得憑證、修復記錄、保險單據等費用證明。即使在一般拍賣會中,若能提出這些成本,就能有效降低被核定的所得額,達到合法節稅的效果。切記,稅捐機關有各種管道掌握公開的拍賣資訊,切勿心存僥倖而未將所得申報,以免遭補稅加罰,得不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