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不想留給手足?情情代書:刪除特留分不等於刪除繼承權,這兩件事一定要分清楚!
文/嚴意情(情情來了)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最近很多朋友來問情情:「新聞說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要刪掉了,是不是以後遺產就可以完全不用分給手足了?」
這個問題,情情被問到快翻白眼。大家真的要把「特留分」跟「繼承權」分清楚,這是兩件完全不一樣的事情。
一、現行制度:即使立遺囑,手足仍可「特留」1/3
先講現行規定。
依《民法》第1223條,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說,即使被繼承人生前立了遺囑,把所有遺產指定給配偶、伴侶、照顧者或朋友,兄弟姊妹在特定情況下,仍然可以主張最低保障份額。
情情看過太多案例,被繼承人生前跟手足早已不來往,但過世後,多年沒聯絡的兄弟姊妹突然跑出來主張特留分,讓本來可以單純處理的繼承案件,變成複雜的遺產官司。這也是為什麼這次修法會獲得這麼大的社會共鳴。
二、修法現況:朝野都說「該刪」,但「怎麼刪」吵翻天
「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法,預計明(9)日由立法院長召集黨團協商。
朝野確實有高度共識要刪除手足特留分。法務部6月2日也已正式預告修正草案,草案共計5條,重點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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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修正條文第122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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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遺產酌給規定:受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的兄弟姊妹,因被繼承人死亡而生活陷於困難者,得請求酌給遺產(修正條文第114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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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訂「繼承人特別貢獻」制度:繼承人對被繼承人之事業提供勞務、財產給付、療養看護,或對財產維持增加有特別貢獻者,該貢獻價額應於遺產分割時加入其應繼分中(修正條文第1173條之1)
但問題出在「貢獻制度」。
國民黨團認為刪除手足特留分社會共識最高,應該先讓這部分通過,貢獻制度爭議較大,以後再說。
民進黨與法務部則認為,若只刪特留分、不處理長期照顧與扶養貢獻,可能在個案中產生新的不公平。
兩種路線,一個想先過,一個想等配套。 目前朝野對修法時程與配套方式仍無共識。
三、情情要說清楚:刪「特留分」≠ 刪「繼承權」
這是最多人搞錯的地方。
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不等於刪除兄弟姊妹的「法定繼承權」。
依現行《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仍依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白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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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且沒有子女、父母等前順位繼承人,兄弟姊妹仍然可以依法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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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繼承人有立遺囑,但兄弟姊妹對遺囑安排不服,未來修法通過後,兄弟姊妹可能不能再以「特留分」來對抗遺囑安排
所以,若你真的不想讓特定手足取得遺產,不能只靠等修法,還是要及早做好遺囑、信託、保險受益人、贈與安排與不動產持有規劃。
四、情情的實務建議
第一,先搞清楚「特留分」跟「繼承權」的差別。
這是這次修法最容易被誤解的地方。不要以為修法過了,就可以完全不管手足。
第二,有房產的人,更要提早規劃。
尤其名下有房產、土地或家族共有財產者,繼承問題往往不是過世後才發生,而是生前沒有規劃清楚,才讓家人進入長期爭產。
第三,遺囑不是寫了就好,還要合法有效。
情情處理過太多案例——遺囑寫了,但因為格式不符、見人不合法、內容牴觸特留分,結果遺囑無效,全部回歸法定繼承。建議找專業地政士或律師協助擬定。
第四,善用保險、信託、贈與等多元工具。
遺產規劃不只有遺囑一種方式。保險受益人的指定、生前贈與、不動產信託等,都是可以運用的工具。
情情總結
這次修法,表面上是法律條文調整,實際上是台灣家庭型態改變後的一次制度大轉彎。
過去社會重視血緣連結,兄弟姊妹被視為家庭互助的一環;但現在很多人終身未婚、沒有子女,真正照顧自己的人,可能是配偶、伴侶、朋友、姪甥,甚至是長期陪伴的非血親。
但另一邊也不能忽略:有些手足確實長期照顧、扶養、陪病、照料生活,甚至放棄工作照顧家人。若制度只強調「我的錢我決定」,卻完全不看誰真正付出,也可能製造另一種不公平。
這次修法真正的重點,不只是「兄弟姊妹還能不能分遺產」,而是台灣繼承制度要從血緣保障,慢慢走向尊重遺囑、重視照顧事實與公平分配。
如果你正在考慮遺產規劃,情情建議:不要等修法結果,現在就開始盤點你的資產、想清楚你的意願、找專業人士協助擬定遺囑與傳承計畫。
遺產規劃不是詛咒自己,是保護你愛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