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質押當頭期款踩銀行審查線!10月底跨業信用資訊互通
券商可以借、銀行仍要審 央行管制重點在實際資金流向與房貸成數,金管會新制再提高跨業槓桿透明度
【M傳媒/綜合報導】
利用股票質押籌買房頭期款,近期成為房產社群熱門話題。部分投資人發現,證券商辦理的「不限用途款項借貸」可以取得現金,卻擔心申請房貸時被銀行認定自備款來自借款,影響核貸成數甚至遭到婉拒。
實際規則比「可以」或「不可以」更複雜。券商端沒有把購屋列為不限用途借貸的法定禁止用途,但房貸銀行仍會依負債、資金來源、還款能力及央行信用管制辦理授信。借得到股票質押,不等於房貸一定核得下來。
券商「不限用途」 法規沒直禁買房
證券交易所現行規定,證券商可接受客戶以股票、ETF等合格有價證券作為擔保,辦理「不限用途款項借貸」。
現行操作辦法主要規範擔保品、融通額度及維持率,並未將購屋明列為禁止用途。一般上市櫃有價證券原則上最高依前一營業日收盤價60%計算融通價值,實際額度仍由各券商依客戶信用與風險控管決定。
央行管房貸 借頭款可能併入成數
央行最新問答明定,金融機構不得把實際購屋資金改用「修繕、周轉金或其他貸款」名義承作;借款人另外以其他擔保品取得貸款,資金實際流入同一住宅時,若屬央行管制案件,相關貸款金額須與房貸合併計算,不得突破規定的貸款成數。
央行甚至直接以定存單質借為例,資金若拿去購買受管制住宅,質借金額與住宅貸款合計不得超過規定成數。
例如第二戶目前最高可貸7成,購買2,000萬元住宅,央行規範下最高相關購屋融資原則為1,400萬元。若再向受央行規範的金融機構借款投入同一筆購屋交易,不能單靠換成其他貸款名稱,把實際融資突破7成。
券商股票質押與銀行質借 法律位置不同
央行《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所稱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中華郵政及保險公司等,證券商並未列在其中。
不過,房貸銀行仍可依授信政策檢視申貸人的整體負債與資金來源。股票質押本質仍是一筆負債,可能影響銀行對還款能力、負債比及整體財務槓桿的判斷。
10月底跨業資訊互通
金管會9月22日宣布,銀行與券商跨業信用查詢機制預計2026年10月底上線。
新制度透過聯徵中心與證交所平台串接,在取得客戶同意後,銀行可掌握客戶於券商端的不限用途款項借貸、融資等情況;券商也能取得客戶在銀行端的相關借款資訊,用來判斷是否出現過度槓桿。
這項制度的重點是增加授信資訊透明度與風險控管,並非宣布股票質押買房禁止,也不是系統看到股票質押就自動駁回房貸。
股票跌價另層風險
股票質押與一般自有資金最大的差異,在於擔保品價格會隨市場波動。
證券商須每日計算擔保維持率。當股票價格下跌、維持率不足時,投資人可能面臨補繳擔保品或處分股票的壓力。
購屋者同時背負房貸與股票質押,代表房屋貸款之外,再增加一層與股價連動的財務槓桿,現金流安排需要預留較大的安全空間。
M編觀察:
股票質押可以增加短期資金彈性,但這筆錢仍然是借款。
央行防堵的是透過不同貸款名稱規避房貸信用管制;銀行真正關心的則是申貸人的整體負債與還款能力。10月底銀行、券商跨業資訊進一步互通後,申貸人的槓桿狀況會更加透明。
股票質押可以成為資金來源之一,但能否搭配房貸完成購屋,仍取決於個別銀行授信、央行管制適用情形及申貸人的整體財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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