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手足特留分0401立院開戰!情情:自己的財產,自己決定留給誰
文/情情來了 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嚴意情
「自己的財產,自己決定留給誰」這句話,即將在立法院變成現實戰場。
立法院4月1日將排審《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其中最受矚目的變革,就是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這項被不少民眾視為「阻礙遺囑自由」的規定,可能即將走入歷史。
現行規定:兄弟姊妹也有特留分
目前民法規定,如果一個人沒有子女、父母,兄弟姊妹除了是法定繼承人,還享有「特留分」保障。也就是說,就算你生前立了遺囑,要把財產留給真正照顧你的人,關係疏遠的手足仍然可以依法主張特留分,至少分到應繼分的三分之一。
這條規定,讓很多人敢怒不敢言。有民眾感嘆:「我生病都是朋友在照顧,那些十幾年沒見的兄弟姊妹,憑什麼來分我的錢?」
情情在實務上看過太多案例,老人家生前立遺囑想把房子留給照顧自己的姪女,結果兄弟姊妹跳出來主張特留分,最後遺願變遺憾,房子被迫賣掉分錢。
修法不是剝奪繼承權,是尊重遺囑自由
支持修法者強調,這次修法不是要剝奪兄弟姊妹的繼承權,而是要把「決定權」還給財產的主人。
情況一:沒有立遺囑
即使修法過關,兄弟姊妹依然是第三順位法定繼承人。如果你沒立遺囑,財產還是照順序分配,不會有變化。
情況二:有立遺囑
這才是修法重點。如果有立遺囑,就應該尊重他的意思。自己的財產,本來就該自己決定留給誰,法律不該讓遺願變成遺憾。
反對聲音:手足之情不該被遺囑抹殺
但也有反對者認為,手足關係是家庭的重要一環,即使沒有共同生活,也不該被完全排除在繼承之外。有民眾說:「雖然平常沒聯絡,但血緣關係還是在,如果完全不能繼承,感覺太無情。」
另有學者擔心,刪除手足特留分後,可能會出現更多遺囑糾紛,子女為了爭產,可能聯手讓父母把財產留給自己,排擠其他繼承人。
情情在實務上聽過另一種擔心:「萬一父母老後被某個子女控制,立遺囑把所有財產給那個人,其他手足完全沒份,這樣公平嗎?」
情情的真心話
這條法律該不該修,情情沒有標準答案。但想給大家三個提醒:
第一,遺囑不是寫了就沒事。就算刪除手足特留分,遺囑還是有形式要件要遵守,寫錯一個字,整份可能無效。很多人以為自己寫的遺囑「絕對有效」,結果被認定無效,財產照法定順序分,想保護的人一毛拿不到。
第二,人情世故比法律複雜。法律可以刪除特留分,但刪不掉家族關係。你立遺囑把財產全留給一個人,其他手足會不會一輩子不原諒你?這筆帳,不是法律能算的。
第三,提前規劃比事後爭吵重要。不管修法過不過,與其讓手足為了遺產撕破臉,不如趁早規劃,用生前贈與、保險、信託等方式,把財產安排妥當,讓遺願真正實現。
刪除手足特留分,支持者說「自己的財產自己決定」,反對者說「手足之情不該被遺囑抹殺」。
情情覺得,法律可以給我們選擇的自由,但最終怎麼選,還是要回到自己的價值判斷。
你支持刪除手足特留分嗎?留言跟情情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