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房客抵稅18萬元,房東稅負不受影響
立法院於去年12月三讀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案,將房屋租金支出從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扣除額度由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並設有排富條款,自2025年起適用。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強調,房客申請租金補貼及申報綜所稅時,向國稅局核實提列租金支出金額抵稅,不會影響房東稅務負擔。
此外,公益出租人享有綜合所得稅減徵優惠,至2022年已達19.5萬餘戶。
租金支出扣除額提高:
房屋租金支出從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扣除額度由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設有排富條款,適用於2025年報稅季。
房東稅負不受影響:
房客申報租金抵稅時,不會增加房東的稅務負擔。公益出租人享有綜合所得稅、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徵優惠,每屋每月享有1.5萬元所得免稅額度,超過部分可扣除60%必要費用。
社宅包租代管成效:
自2017年底開辦至今,社宅包租代管政策已媒合8萬6,341戶。公益出租人戶數從2017年的4.7萬戶,成長至2022年的19.5萬戶。
租賃糾紛處理:
房客權益保障: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定,房東不得限制房客申報租賃費用支出,也不得將稅賦轉嫁給房客。房客如遇房東不當行為(如漲租、解約、限制申報等),可撥打法扶基金會「住宅租賃糾紛諮詢專線」412-8518(手機加02),尋求法律協助。
房東違規罰則:
房東若違反規定,經限期未改正,最高可處50萬元罰鍰,並按次處罰。
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並提高至18萬元,為租屋族帶來實質減稅效益,同時保障房東稅負不受影響。政府透過社宅包租代管政策與公益出租人優惠,促進租屋市場健全發展。未來,國土署將加強宣導租屋抵稅新制,並持續推動租賃糾紛處理機制,確保房東與房客權益平衡,打造更友善的租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