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節稅懶人包|月租2萬差多少?一般出租、公益出租、社宅、包租代管一次算給你看

文/賣厝阿明知識+
「阿明,我每個月收2萬元租金,到底要繳多少所得稅?」
「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我變成公益出租人真的比較省嗎?」
「加入包租代管,是不是一定都有1.5萬元免稅額?」
房東最容易搞混的,就是「出租」看起來都是收租,但依照出租方式不同,所得稅優惠可能差很多。
目前常見可以分成四類:一般住宅出租、公益出租人、社會住宅,以及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的租賃住宅。
先搞懂自己是哪一種,才不會該享的優惠沒享到。
四種出租身分 免稅額差很大
依財政部現行規定,如果房東沒有逐項提出實際必要費用證明,大致可以這樣看:
| 出租類型 | 法令依據 | 每屋每月租金免稅額 | 標準必要費用率 |
|---|---|---|---|
| 一般住宅 | 所得稅法第14條 | 無 | 43% |
| 公益出租人 | 住宅法第15條 | 15,000元 | 超過免稅額部分 43% |
| 社會住宅 | 住宅法第23條 | 15,000元 | 超過免稅額部分 60% |
| 租賃住宅 |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7條 | 6,000元 | 6,000~20,000元部分 53%;超過20,000元部分 43% |
也就是說,公益出租人與社會住宅每屋每月都有1.5萬元租金免稅額;最大的差別在於,超過1.5萬元的部分,公益出租人的標準費用率是43%,社會住宅則高達60%。
月租2萬元 四種方式到底差多少?
阿明直接算給你看。
假設:每月租金2萬元、全年出租12個月,全年租金收入24萬元。
為方便比較,再假設這筆新增租賃所得落在20%邊際所得稅率。這只是比較用試算,並不是每位房東都適用20%。
一般住宅出租
全年租金24萬元,如果沒有逐項舉證費用,可以直接以43%作為必要費用。
24萬元 ×(1-43%)=136,800元租賃所得
若以20%試算:136,800 × 20%=27,360元
公益出租人
每屋每月1.5萬元免稅,一年最高18萬元。
24萬元-18萬元=6萬元應稅租金
再扣43%必要費用:60,000 × 57%=34,200元租賃所得
若以20%試算:=6,840元
社會住宅
同樣每月1.5萬元免稅,因此一年剩下6萬元應稅租金。
但社會住宅可以對超過免稅額的部分扣除60%標準必要費用:
60,000 × 40%=24,000元租賃所得
若以20%試算:=4,800元
一般租賃住宅包租代管
這裡最容易跟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搞混。
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住宅委託合法代管業或出租給包租業轉租,而且約定供居住使用1年以上,每屋每月前6,000元免稅。
月租2萬元時:20,000-6,000=14,000元應稅租金
這14,000元仍位於「6,000元至2萬元」區間,因此可扣除53%必要費用:
14,000 × 47% × 12=78,960元租賃所得
若以20%試算:=15,792元。
一張表看懂 同樣月租2萬差多少
| 出租方式 | 全年租金 | 計入綜所稅的租賃所得 | 20%試算增加稅額 |
| 一般住宅 | 240,000元 | 136,800元 | 27,360元 |
| 公益出租人 | 240,000元 | 34,200元 | 6,840元 |
| 社會住宅 | 240,000元 | 24,000元 | 4,800元 |
| 租賃住宅 | 240,000元 | 78,960元 | 15,792元 |
以這組條件比較,一般住宅出租的試算稅額為27,360元。
公益出租人約少20,520元;社會住宅約少22,560元;符合租賃專法第17條的租賃住宅約少11,568元。
所以,在這組「相同租金、相同稅率、均採標準費用率」的條件下,社會住宅計入綜所稅的租賃所得最低。
但這不能直接理解成「所有房東加入社宅一定最省」。
因為每個人的收入、實際修繕支出、貸款利息及其他可列舉費用都不同。
別搞混!兩種「包租代管」稅制不同
這是房東最容易踩雷的地方。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是政府推動的社宅政策,符合資格者適用《住宅法》,享有每月1.5萬元免稅額,以及超過部分60%必要費用率。
但一般房東單純找民間合法包租代管業者,若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7條,適用的是另一套:
每月6,000元免稅+53%/43%費用率。
所以不能聽到「包租代管」四個字,就直接認為自己一定享有1.5萬元免稅額。
房客領租金補貼 房東可能自動變公益出租人
如果合法住宅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資格的房客,而且租金補貼經政府核定,房東可經認定成為公益出租人。
內政部國土署表示,這類符合資格的房東可由政府資料勾稽認定,不必再為這項資格另外提出申請,也可至公益出租人查詢系統確認資格。
公益出租人的所得稅申報代號為74G。
社宅包租、代管 報稅代號別選錯
如果參與的是政府「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所得稅申報時也要注意方案不同。
包租方案:51R
代管方案:74S
公益出租人則是:74G
選錯所得類別或申報代號,有可能讓原本可以享受的租稅優惠沒有正確套用。
阿明提醒:不要只看「省多少稅」
房東選擇出租方式,所得稅當然重要,但不能只看哪一種稅最低。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公益出租人與一般民間包租代管,在租客資格、租約關係、服務內容、租金安排及房東權利義務上都不完全相同。
所以正確順序應該是:
先確認哪種出租方式符合自己的需求,再計算可以享有哪些租稅優惠。
而不是只為了省幾千元所得稅,就選了一套自己根本不了解的租賃制度。
阿明總結
同樣一間月租2萬元的房子,出租身分不同,計入綜合所得稅的租賃所得真的可能差很多。
在本篇設定條件下:
一般住宅13.68萬元、公益出租人3.42萬元、社會住宅2.4萬元、一般租賃住宅7.896萬元。
其中社會住宅因為同時享有「每月1.5萬元免稅」及「超過部分60%必要費用率」,租賃所得最低。
但房東最重要的不是死背數字,而是先搞清楚:
我到底是哪一種房東?
因為社宅包租代管、公益出租人和一般包租代管,看起來名稱很像,背後卻是三套不同的租稅規則。
選對出租身分、申報正確,才是真正合法而有效的節稅。
註:本文主要比較個人住宅出租之綜合所得稅。試算假設每月租金2萬元、全年出租12個月、採標準必要費用率,並假設新增租賃所得適用20%邊際稅率。實際應納綜合所得稅仍須依申報戶全年所得、免稅額、扣除額及其他所得計算;實際適用優惠資格以主管機關認定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