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冷、商場熱!遠雄iFG一口氣擴成3店 冠德、潤泰、日勝生早已卡位「收租經濟」

【M傳媒/綜合報導】
住宅市場買氣降溫,建商卻沒有停下投資腳步,而是將目光轉向商辦、商場與複合式開發。內政部統計顯示,2026年上半年全台建物買賣移轉約12萬4,619棟,創近十年同期低點;相較之下,大型商場仍密集開發,形成「住宅量縮、商業設施持續卡位」的市場分化。
瑞普萊坊2025年調查曾估計,未來十年全台規畫中的百貨與購物商場共有56座,其中部分仍在籌備、興建或等待招商,實際開幕數量及時間仍可能因工程、資金與市場變化調整,不能直接視為56座都會如期完工。
這股商場熱潮,也讓越來越多建設集團從「蓋完就賣」走向「長期持有、出租及經營」。冠德、潤泰、日勝生等業者已累積多年商場經驗,遠雄則在經營汐止iFG十年後,一次將版圖擴至台中、新竹,正式從單一商場跨入三店連鎖經營。
遠雄不是現在才做百貨 而是一次擴成3店
遠雄集團早在2015年便開出汐止iFG遠雄廣場,因此嚴格來說,2026年並非「首次跨足百貨零售」,而是從單店經營進一步擴張為連鎖體系。
遠雄流通於2025年底承接原大魯閣台中新時代購物中心與新竹湳雅廣場的商場營業資產及經營權,經過品牌、櫃位與空間調整後,iFG遠雄廣場台中店、新竹店於2026年7月24日同步正式開幕,與汐止店形成三店布局。
遠雄流通表示,三店首年營業額目標超過80億元,並規畫未來3至5年再增加3個據點,朝全台6店、年營收200億元目標前進。不過,新增據點目前仍屬企業展店計畫,實際地點與開幕時程尚待後續確認。
除了傳統商場,遠雄也在台北信義區設置BEONE未來共生基地,結合展覽、論壇、品牌發表、體驗活動及永續議題策展。這類空間不完全等同百貨商場,更接近企業品牌、策展與活動場地的複合型平台。
宏泰收回信義A19自營 再砸86億入股台北101
信義區大地主宏泰集團近年也加深商業不動產布局。原Neo19租約於2022年底到期後,宏泰收回商場自營,改以「信義A19」重新招商,從單純收租房東進一步參與商場營運。
2026年2月,宏泰集團旗下呈達投資與宏泰人壽,再以約86億元取得台北101公司15.1%股權,成為台北101第二大股東,也是本土最大民營股東。這筆投資同時涵蓋商辦、觀光地標與購物中心收益,不能單純解讀為只為取得百貨經營經驗。
冠德環球深耕車站經濟 現有8座商場再攻高雄
冠德集團旗下Global Mall環球購物中心,已發展出大型生活型商場與車站型商場兩種模式,目前全台共有8座商場,中和、屏東以完整生活型購物中心為主,其餘多結合台鐵、捷運或機場交通節點。
環球購物中心2026年再取得高雄車站商業大樓及周邊商業空間經營權,商場面積約1.6萬坪,屬ROT案,預計經整建後營運。冠德另有台中捷運市政府站聯開案等商業開發布局,顯示其策略已由單一住宅開發,延伸至交通建設、辦公與商場的長期營運。
日勝生靠京站累積商場實戰經驗
日勝生透過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交九BOT案跨入商場領域,京站時尚廣場於2009年12月11日正式開幕,至2026年已營運超過16年。
京站結合台北轉運站、影城、飯店與商場,讓日勝生累積招商、零售及複合式場域管理經驗。不過,京站屬大型BOT複合開發中的商場事業,與自行持有土地、單純靠商場租金獲利的模式並不完全相同。
潤泰CITYLINK搶進軌道商機 松山、南港、內湖、三重成形
潤泰集團則以CITYLINK布局車站與生活型商場。松山店分為壹號店、貳號店,加上南港、內湖及2025年底至2026年初加入營運的三重店,可視為4個主要區位、5個館別。
CITYLINK將商場與台鐵、捷運、辦公、住宅及生活服務結合,以穩定人流支撐餐飲與零售需求。相較住宅建案完工後一次認列收入,商場出租與營運可以形成較長期的現金流,但也必須持續承擔招商、改裝、行銷及營運成本。
建商為何搶當「長期房東」?
住宅建案以銷售為主,收入集中在完工交屋階段;商場與商辦則可透過租金、抽成、物業管理與資產增值,建立較持續的收益來源。
尤其在住宅交易量縮、消費者決策時間拉長的環境下,建商若能持有地點良好的商業資產,便有機會降低收入過度依賴住宅推案景氣的風險。
但商場也不是穩賺不賠。大型商場前期投資高、回收時間長,還要面對人流不足、品牌撤櫃、電商競爭、消費習慣改變及周邊同業大量開店等壓力。
未來十年規畫商場數量增加,代表市場機會擴大,也意味競爭可能更加激烈。商場能否成功,仍須回到交通條件、消費人口、招商組合、體驗內容與經營能力,不能只靠建商品牌或建築規模。
M編觀察:建商不只比誰會蓋 更要比誰會經營
遠雄將iFG從汐止單店擴張至台中、新竹,象徵大型建設集團正加速布局長期營運型資產。冠德靠環球購物中心深耕車站經濟,潤泰以CITYLINK結合交通與生活圈,日勝生則從京站累積複合式商場管理經驗,宏泰也透過信義A19與台北101股權深化商業不動產版圖。
這波轉型並不代表建商全面放棄住宅,而是從過去「蓋房、銷售、回收資金」,逐步增加「持有、出租、營運」的第二條收入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