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硬要停兩台車還佔中庭?教你幾招讓他乖乖挪車!
最近剛搬進一個10戶的小社區,每戶一樓騎樓就是停車位,空間不大,停一台車加一台機車剛剛好。有兩台車的住戶通常會把另一台停外面,但偏偏有一戶很特別,他們家硬要停兩台車,技術好就算了,但他們的機車就直接丟在中庭,剛好擋住社區機車進出的路口!
已經跟他講了好幾次,請他別停那裡,結果他回:「大家都同意啊!」問題是,我就不同意啊!講不聽又臉皮厚,到底該怎麼辦?
【第一步】確認社區規範與法律依據
1. 查閱《社區規約》或《住戶公約》
是否有明確規定「每戶停車位使用方式」?
例如:「一戶一汽車位,機車需停放在指定區域」。
若規約有寫明,可直接引用要求改善。
2. 確認「中庭」屬性
如果是「法定公共空間」(如逃生通道、消防通道),依法不得停放車輛,可檢舉。
如果是「私有共有區域」,需經住戶共同決議使用方式。
3. 法律依據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
「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並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占巷道妨礙出入。」
若中庭屬於公共區域,可要求管委會制止。
【第二步】實務處理方式
方法1: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訂立明確規則
提議修改規約,明訂:
「每戶汽車停放數量限制」(如1戶1車位)。
「機車需停放在指定區域,不得佔用中庭」。
需過半數住戶同意即可實施,違規者管委會可開罰。
方法2:由管委會發「存證信函」要求改善
若規約已有相關規定,管委會可正式發函要求該住戶限期改善,否則將:
禁止其車輛進入社區。
提報主管機關(如縣市政府)開罰(最高可罰4萬元)。
方法3:協調里長或警方介入
若中庭停放機車已影響「公共安全」(如阻礙逃生),可:
請里長協調。
報警處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占用道路可罰1200~2400元)。
方法4:安裝「社區監控」並公告取締
若該住戶屢勸不聽,可:
在中庭加裝監視器,公告「違停機車將鎖車或移置」。
管委會執行拖吊(需先明訂罰則)。
【第三步】預防長期糾紛的建議
建立「停車管理辦法」
例如:「一戶一汽車位,第二輛車需停社區外」、「機車統一停放指定區」。
設置「物理阻隔」
在中庭加設花盆、欄杆,防止機車進入。
定期召開住戶會議
讓所有住戶參與討論,避免少數人獨斷。
注意事項
避免私力救濟(如自行移車),可能衍生毀損或衝突。
留存證據:拍照、錄影違規情況,作為協調或檢舉依據。
行動步驟:
先查社區規約,確認是否有相關規定。
聯合其他受影響住戶,共同向管委會反映。
正式發函要求改善(存證信函或管委會公告)。
必要時尋求公權力介入(里長、警方、市府檢舉)。
最後提醒:
別自己動手移車,免得被告毀損。
多找幾戶鄰居一起反應,一個人不理你,一群人他總要怕吧?
該硬就硬,有些人就是吃硬不吃軟,該檢舉就檢舉,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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